山东信宜磊商贸有限公司80%股权
时间:2023-09-08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MYCQ23001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 | ||||||
评估价值(万元) | - | 挂牌价格(万元) | 6400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9-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0-12 | ||||||
所属行业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看货联系人:任老师15562806768 |
转让方承诺 | |||||||||
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信宜磊商贸有限公司80%股权/MYCQ23001)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山东信宜磊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单浩桐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 | ||||||
成立时间 | 2017年8月7日 | 职工人数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崔寨镇国道220线西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529室 | ||||||||
经营范围 | 服装、鞋帽、箱包、日用品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消防设备、体育用品、包装材料、酒店用品、建筑防水材料的销售;服装饰品的设计、研发;进出口业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电子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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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赵韵 | 6400万元 | 80% | |||||||
赵康艺 | 1600万元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07月31日 | 50.864171 | -121.680241 | -121.68024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364.228948 | 6061.047526 | 303.181422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挂牌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817.872884万元。其中,赵韵认缴出资6400万元,实缴出资352万元,赵康艺认缴出资1600万元,实缴出资465.872884万元。 2、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方享有,股权转让后,转让方继续承接其他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标的企业资产: 以纯华北区电商物流园位于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G220以东,南郭家村以南。本项目主要用于建设新型电商产业园,项目包含厂前区、精品包装车间、库房、厂房等,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8986.93㎡,计容地上建筑面积约49454.53㎡,建筑容积率约1.53,建筑密度52.9%,绿地率4.71%。南侧区域已竣工,北侧区域为四栋厂房,主入口沿北侧道路设置。南北侧区域之间沿东侧道路设置南北侧区域共用出入口。园区绿化主要围绕厂前区设置,仓库以及厂房区域以满足生产要求为目的。 物流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67174号,权利人:山东信宜磊商贸有限公司,证载面积32324平方,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年限2020年4月9日起至2070年4月8日止。 4、物流园一期工程已进入尾声,包含一栋物流仓库(9759㎡),一栋精品包装车间(2466㎡),一栋职工食堂(1010㎡),一栋职工宿舍(3888㎡)。前期立项、规划、施工等,与前期相关的所有手续及材料,都合法合规,且齐全。四栋单体,物流仓库、精品包装车间、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已竣工验收,且通过测量核验。 5、物流园没有安装正式用电设备,目前使用的是施工时的临时用电。 6、院墙问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物流园西边地块,是在起步区进入之前拿的地,物流园西边地块的围墙没有按照红线进行围合(少围了一部分面积),后来标的企业在建设院墙时,没有再进行西院墙的建设,如后期需按照红线进行围合,受让方可与其协商进行建设。 7、物流园由于没有进行正式用电建设,因此无法进行消防验收及相关验收所需要的报告,后期转让方可以配合处理。 8、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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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赵韵 |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
批准内容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4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同时受让赵康艺持有的山东信宜磊商贸有限公司20%股权。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后,园区围墙如需改建,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交易所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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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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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6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自动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