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枣庄市山亭广播影视台商业广告代理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ZS2015015 | 所属地域 | 枣庄市 | ||||||
产权类型 | 其他 | 挂牌价格 | 120万元/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2-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6-03-01 | ||||||
所属行业 | 多媒体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302 贾女士 |
标的简况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广播影视台商业广告代理经营权 二、单位名称:枣庄市山亭广播影视台 三、项目单位简介:枣庄市山亭广播影视台于1993年建台,原为山亭区广播电视局,实行局台合一,2009年机构改革改称山亭广播影视台。广播开播山亭人民广播电台一个频道,频率为96.9兆赫;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合作,转播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生活 、交通4套节目;电视开通综合、影视两个频道。综合频道为开路频道、无线发射和有线传输;影视频道为闭路频道、有线传输。自办节目4档、联办栏目9档、专题栏目按需开播不定期播出。 广播电视发射塔位于海拔628米的翼云山,位置高,传播信号灵敏;全新5KW一体化固态发射机,发射功率大,传播图像清晰;信号覆盖以山亭为中心及枣庄、济宁、徐州、临沂等鲁南苏北大部分地区,传播范围广。 四、合作方式:整体商业广告经营权代理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受让方要交纳风险保证金30万元和一次性交纳半年经营费用,下半年度经营费用提前一月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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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山东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应用领域 | |||||||||
物权类别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 2、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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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信息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被许可方 | |||||||||
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