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报业发行服务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时间:2021-12-27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1126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 | ||||||
评估价值 | 1.5万元 | 挂牌价格 | 1.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2-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1-05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刘先生,看车联系人:黄老师 18615522866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济南报业发行服务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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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18-33号二楼201室 | ||||||||
机构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济南报业发行服务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 |||||||
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18-33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合计 | 1.5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611BB),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6EJ007315,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3月0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03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3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402692公里。 2.标的2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630BB),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4EJ007314,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3月0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3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3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247956公里。 3.标的3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YV620),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8DJ042307,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1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1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1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301484公里。 4.标的4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YV627),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1DJ042309,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1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1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1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222284公里。 5.标的5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YS893),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5DJ042927,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1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1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1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228760公里。 6.标的5福田牌BJ5049V8BD6-FA轻型箱式货车(鲁AYS965),车身白色,车架号为LVBV3JBB6DJ042306, 座位/排量为3座/278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4年01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1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1月。截止2021年12月,行驶里程284052公里。 7.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8.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9.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10.其他事项详见品鉴字[2021]第Z2885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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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 |||||||
批准内容 | 同意济南报业发行服务有限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07日 | ||||||||
评估结果 | 1.5万元 | ||||||||
备案单位 |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交易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若产生竞价还需承担竞价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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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4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