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所属5辆机动车
时间:2022-06-29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2037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 | ||||||
评估价值 | 5.348万元 | 挂牌价格 | 5.348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7-12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刘先生,看车联系人:陆主任 13964018612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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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所属5辆机动车 | |||||||
所在地 | 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合计 | 5.348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尼桑牌ZN6454W1G4小型普通客车(鲁A9090E),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JNMEW1G9AN091088, 座位/排量为 5座/238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3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截止2022年06月,行驶里程115690公里。 2.标的2江淮牌HFC6512A4CC8F小型普通客车(鲁ATL861),车身黑色,车架号为LJ166A344D7103377, 座位/排量为7座/1997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9月11日,年检有效期至2021年09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09月17日。截止2022年06月,行驶里程未显示。 3.标的3尼桑ZN6452WAG小型普通客车(鲁AY9877),车身绿色,车架号为LJNMEWAG75N006979, 座位/排量为5座/238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06月2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06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3年06月04日。截止2022年06月,行驶里程 352459公里。 4.标的4亚星牌YBL6796HE3大型普通客车(鲁A38959),车身灰/蓝色,车架号为LJSKA5GM3BD001139, 座位/排量为35座/5202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11月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05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截止2022年06月,行驶里程 92950公里。 5.标的5亚星牌YBL6796HE3大型普通客车(鲁A38979),车身灰/蓝色,车架号为LJSKA5GMXBD001140, 座位/排量为35座/5202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11月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05月,交强险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截止2022年06月,行驶里程未显示。 6. 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 7. 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8.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9.其他事项详见品鉴字[2022]第Z066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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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所属部分机动车进行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6月16日 | ||||||||
评估结果 | 5.348万元 | ||||||||
备案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34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交易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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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辆(多买多交,竞买不成者,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