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BBL152长城轻型货车-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机动车
时间:2022-07-11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2041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青岛市 | ||||||
评估价值 | 0.15万元 | 挂牌价格 | 0.1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2-07-22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刘先生,看车联系人:史经理 13061253322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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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山东青岛市兴德路71号 | ||||||||
机构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鲁BBL152长城轻型货车-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机动车 | |||||||
所在地 | 山东青岛市兴德路71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1 | 长城CC1021AK轻型货车(鲁BBL152) | 370025634596 | 0.15 | ||||||
合计 | 0.15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长城CC1021AK轻型货车(鲁BBL152)车身绿色,车架号为LGWCA21A97A00087,排量/座位2237ml /5人,使用用途为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为2007年8月3日,年检有效期至2019年2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2年8月7日,截至2022年06月13日行驶里程为154980公里。 2、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4、其他事项详见品鉴字[2022]第Z064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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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1辆机动车以不低于评估值进行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6月13日 | ||||||||
评估结果 | 0.15万元 | ||||||||
备案单位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1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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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