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54号楼1-1102住宅
时间:2023-04-14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3029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临沂市 | ||||||
评估价值 | 71.0736万元 | 挂牌价格 | 71.0736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6-12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2162郑先生,看房联系人:杜站长13805390175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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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54号楼1-1102住宅 | |||||||
所在地 | 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54号楼1-1102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
1 | 住宅 | 70.72 | 鲁2021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154923号 | 71.0736 | |||||
合计 | 71.0736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房产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54号楼1-1102,住宅建筑面积为70.7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公共部分外立面刷外墙漆,集中供暖,标的房产室内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瓷砖地面,铝合金窗,防盗门。已办理产权登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用宗地面积3840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4年04月29日。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4、转让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且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标至信评(咨)字(2022)第3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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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54号楼1-1102住宅通过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处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标至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19日 | ||||||||
评估结果 | 71.0736万元 | ||||||||
备案单位 |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1.073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结算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除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必须由转让方承担的外,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可能产生的费用需自行了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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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1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2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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