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7辆机动车
时间:2023-08-14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3088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威海市 | ||||||
评估价值 | 0.98万元 | 挂牌价格 | 0.98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8-28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7070刘先生、86112162郑先生;看车联系人:杜经理13963116380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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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顺河街216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7辆机动车 | |||||||
所在地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顺河街216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合计 | 0.98万元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五菱牌LZW1029SBFA(鲁K7309Z)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5C7177597,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09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3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3年8月。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137364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2.标的2五菱牌LZW1029SBFA(鲁K7300Z)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5C7168107,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09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3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3年8月。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公里147627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3. 标的3长城牌CC1021DSD00(鲁K869B8)车身绿色,车架号为LGWCA21639A000632,座位/排量为5座/2237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03月24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3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3年3月。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公里243665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4. 标的4五菱牌LZW1020PSLNE3(鲁K9237G)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4B6020325,座位/排量为5座/97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03月1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9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4年3月。存放地点:文登。 5. 标的5五菱牌LZW1020PSLNE3(鲁K9217G)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3B6020333,座位/排量为5座/970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03月1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9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4年3月。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公里188140公里。存放地点:文登。 6. 标的6五菱牌LZW1020PSLNNF(鲁K9951B)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2C6021751,座位/排量为5座/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05月2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11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2024年5月。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公里221710公里。存放地点:文登。 7. 标的7田野牌BQ1030N5VM(鲁KX285Y)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TA1222L4A2008675,座位/排量为5座/2771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05月26日,年检有效期至2023年11月,交强险截至日期为过期。截止2023年07月行驶里程公里140162公里。存放地点:高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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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7辆机动车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21日 | ||||||||
评估结果 | 0.98万元 | ||||||||
备案单位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9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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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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