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时间:2023-12-08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3135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威海市 | ||||||
评估价值 | 0.9万元 | 挂牌价格 | 0.9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12-22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7070刘先生、86112162郑先生,看车联系人:杜经理 13963116380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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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顺河街216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 | |||||||
所在地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顺河街216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合计 | 0.9万元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五菱牌LW1029SBFA(鲁K7010Z)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WCBAGA6CA114365,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09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9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截止2023年11月行驶里程93070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2.标的2五菱牌LZW1029SBFA(鲁K7095Z)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8C7168165,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09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9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截止2023年011月行驶里程公里99894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3.标的3五菱牌LZW1029SBFA(鲁KW015X)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8DA057183,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07月0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截止2023年11月行驶里程公里208059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4.标的4五菱牌LZW1029SBFA(鲁KX211D)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ZWCBAGA2D7110442,座位/排量为5座/1206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07月0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7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截止2023年44月行驶里程公里146990公里。存放地点:荣成。 5.标的5长城牌CC103CPA45(鲁KY750S)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GWCBC198AC009042,座位/排量为5座/2771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2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6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截止2023年44月行驶里程公里197513公里。存放地点:威海市经区。 6.标的6长城牌CC103CPA45(鲁KW2T56)车身灰色,车架号为LGWCB191AC009013,座位/排量为5座/2771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22日,年检有效期至2022年6月,交强险商业险已到期。存放地点:乳山。 7.看车联系人:杜经理 13963116380。 8.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9.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10.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11.其他事项详见品鉴字[2023]第Z1113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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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所属6辆机动车公开处置。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品质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评估结果 | 0.9万元 | ||||||||
备案单位 |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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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3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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