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台所属8辆机动车
时间:2024-02-20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4009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 | ||||||
评估价值 | 9.1万元 | 挂牌价格 | 9.1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3-05 | ||||||
咨询电话 | 0531-86117070刘先生、86112162郑先生,看车联系人:王主任15805317531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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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广播电视台所属8辆机动车 | |||||||
所在地 | 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
合计 | 9.1万元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1迈腾牌FV7187TDQG小型轿车(鲁A370HC)车身黑色,车架号LFV3A23CXA3049646,座位/排量为5座/17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0月21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0月,交强险至2024年12月06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212675Km。 2、标的2迈腾牌FV7187TDQG小型轿车(鲁A599XL)车身黑色,车架号LFV3A23C5A3049375,座位/排量为5座/17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0月21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0月,交强险至2024年12月06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147261Km。 3、标的3大众汽车牌SVW71810HJ小型轿车(鲁A56W88)车身黑色,车架号LSVCH6A46CN181331,座位/排量为5座/17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1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2月,交强险至2024年12月18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71885Km。 4、标的4雅阁牌HG7241AB小型轿车(鲁A56W81)车身黑色,车架号LHGCP2694C8004672,座位/排量为5座/2354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4月10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04月,交强险至2024年07月27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150018Km。 5、标的5丰田GTM7200G小型轿车(鲁A2F6K0)车身黑色,车架号LVGBH40K48G057330,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9月26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09月,交强险至2024年06月01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192244Km。 6、标的6丰田牌GTM7200G小型轿车(鲁A3G7H0)车身黑色,车架号LVGBH40K18G056605,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23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07月,交强险至2024年06月01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221660Km。 7、标的7丰田牌GTM7200G小型轿车(鲁AH262K)车身黑色,车架号LVGBH40K77G048569,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1月9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01月,交强险至2024年12月06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219395Km。 8、标的8丰田牌GTM7200G-NAV1小型轿车(鲁A6D1H0)车身黑色,车架号LVGBH40K58G065209,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6月27日,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6月,交强险至2024年06月01日,截至2024年1月24日已行驶157312Km。 9、转让标的可拆分受让。 10、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11、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12、其他事项详见交鉴字[2024]第Z4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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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广播电视台将现有的8辆机动车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公开挂牌交易。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交院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24日 | ||||||||
评估结果 | 9.1万元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费用以及过户所需交纳的各项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交易车辆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及脱保脱审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4.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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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6万元/辆(多买多交,竞买不成者,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