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所属舜泰广场2号楼F3-4房屋七年使用权
时间:2019-12-24
|
|
|
|
|
|
|
|
|
|
标的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019074 |
所属地域 |
山东省济南市 |
产权类型 |
实物资产 |
挂牌价格 |
246.375万元/年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2-2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01-07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咨询电话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刘先生 |
|
|
|
|
|
|
|
|
|
|
标的简况 |
项目概况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山东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交易类型 |
转让 |
应用领域 |
|
物权类别 |
房地产 |
|
|
|
|
|
|
|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付款时间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租
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
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
标的房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满,经验收标的房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
退还保证金。
2、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
为,出租人有权没收承租人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先付款后使用,
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歌舞KTV、洗浴、网吧、美容、宾馆、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
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4、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对房屋外立面和内部设施、线路投资进行升级改造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
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改造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限为七年。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前三年房屋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格保持不涨,从第
四年开始,以后每年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
7、承租方须承诺,以承租方名义与外界开展各类民商事活动,须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
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
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
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
承租方自行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
|
|
|
|
|
|
|
挂牌信息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被许可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