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如下资产对外转让。
本次推介的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核实,不作为对意向投资者的承诺,不作为合同要约,仅表明资产处置意向,供投资者参考。交易活动以签订的具体协议(合同)为准。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投资者如有购买意向,请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8619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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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1-86196157
地址:中国济南市舜华路1173号 泰山保险大厦北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自工商银行博兴县支行收购的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尽职调查序列号1613000000050)债权,截止2010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8,199,690.24元,其中本金2,770,000.00元。
【债务人情况】
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成立于1989年,经济类型为集体,住所为博兴县博城五路173号,法定代表人泥玉珂,注册资金401.7万元,经营范围为主营柳蜡杆制品、抽纱工艺品制造等。经委托律师调查,该债务人名下有以下财产:
1、房产情况:所有权证为博证字第241号,建筑面积为15,636.44平方米,结构类型为砖混,座落于博城五路173号。
2、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土地证为3-11,面积为34,287平方米;证号为博土他项99字第021号,土地性质为划拨,面积为34,287平方米。
【诉讼情况】
2006年1月22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就该债权将债务人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诉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06年2月22日经滨州市中院审理,2006年5月11日下达了[2006]滨中民二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被告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人民币277万元;
2、若被告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对上述款项到期不能清偿,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应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3、案件受理费11,930元,由被告负担。
【资产亮点】
我公司拥有上述债权为抵押担保,抵押人为山东省博兴县工艺美术公司,抵押物为上述土地和房产,已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抵押有效。
2009年12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此为起点,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兴县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交通、通讯便利,205国道纵横南北,博辛、潍高、广青等省道横结成网,济东铁路穿越县境,距济青高速公路40公里,距滨博高速公路10公里,作为汉代孝子董永故里、吕剧之乡、中国厨都,博兴日益成为国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