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类标的意向投资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总资产不
低于1.9亿元(以2018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准),营业收入不低于
15000万元/年(以2018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准)。
2、B类标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承诺具备
相关行业经验8年以上,同时担任相关图书发行,教育培训类公司的负责
人或主管,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
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且意向投资方须用自
有资金进行增资。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以货币出资,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
性付清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1)针对任一标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
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该标的中选投资方;如任一标的产生两家或两家以
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该标的中选投资方。
(2)各标的中选投资方的最高认购单价(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最高报
价)为全部标的的最终认购单价。(3)各标的最终认购价格为上款确
定的最终认购单价乘以各标的对应注册资本额。
7、本项目A类标的和B类标的交易保证金分别为100万元(意向投资方
须在挂牌公告期满前,向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项目交易保证金)。
8、公告期满A、B两标的均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投资方按规定履
行交款义务,本次增资达成;任一标的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或投
资方未按规定履行交款义务,本次增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