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济南、烟台、潍坊、淄博、济宁、东营、泰安、临沂、德州、枣庄、威海、聊城、滨州、日照、莱芜等15 市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11.91亿元。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营管理层,内设部门为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内控审计部、纪检监察室、资产管理部、再担保业务部、业务运营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全资子公司为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担保资质为AAA。经营范围包括:融资性再担保业务;债券发行担保,短期融资券发行担保,中期票据发行担保,信托产品发行担保,再担保体系内的联合担保、溢额担保业务等。
公司成立至今,紧紧围绕“服务中小微企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经营宗旨,努力构建“山东省再担保体系”平台,积极开展再担保、担保及各类创新性业务,不断丰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业务合作模式。与60余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取得授信600余亿元,累计担保、再担保业务额1600亿元,为缓解省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网址:http://www.sdzdb.com/
特色业务:山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业务
该业务是针对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使用和运作,由山东再担保与体系担保机构开展的风险分担业务。
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是指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对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发生的代偿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现已委托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财政资金、利息收入和资金运营收益等。
代偿补偿资金按照“扶小微、广覆盖、分层次、可 持续”的总体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牵头,以各地政府为主导,推进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建立共同合作的代偿补偿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当符合支持范围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业务发生代偿,托管机构按照代偿额50%及以上、35% (含)~50%、25%(含)~35%、15%(含)~25%的比例补偿担 保机构时,代偿补偿资金相应分别按照代偿额的 25%、20%、15%、 10%的比例补偿相关担保机构。
附件:具体政策详见《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www.sdcaee.com/uploadfile/2018/0608/201806081136197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