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获批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全国仅两地入选

时间:2019-12-16
      宁波日报讯(记者 崔小明)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宁波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时间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据悉,全国仅两地被列为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另一个是北京市东城区。
 

据了解,2014年原文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全国多个城市争相提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的实验区、试验区,最终宁波和北京市东城区脱颖而出。201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每年下拨专项经费支持宁波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我市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成立了农行系统全国首个文化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全市各金融机构开发文化金融产品168项,累计为8000多家文化企业和100多个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融资服务。此外,市、县两级政府联合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共建文化产业信贷风险池,使中小文化企业在无抵押的情况下可以较低成本获得融资。我市还实施文旅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推动文旅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目前主板上市文旅企业有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4家。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开设了全国首个“文化创意板”,截至目前,挂牌企业170家。宁波市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政府注资后,累计为小微文化企业发放贷款2亿多元。不久前,我市还设立了文旅金融服务中心,搭建文旅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利用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优势,推动保险创新政策在文旅领域落地,先后推出“文创+保险”“旅游+保险”“文保+保险”服务。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围绕健全多维度文化金融组织、创新多元文化金融产品、拓宽多层次文化融资渠道,探索符合宁波实际的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积极破解民营和小微文化企业、旅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