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

时间:2011-06-14

        历时十余载,社会各界翘首企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今天起正式实施。6月11日,将迎来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这也是非遗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长期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了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晋中文化、潍水文化等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日益增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据了解,国务院已正式批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至此,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达1219项。

        文化部将今年6月11日“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6月10日至15日,文化部将在中华世纪坛举办“文化遗产日”主题系列活动。与此同时,6月6日至6月19日,文化部将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册府琳琅,根脉相承——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以文献、实物、人物和活态展演相结合的方式,展示近200种珍贵历史文献中记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20余种技艺。6月11日至16日,文化部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在澳门举办“根与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大型综合性文化活动,内容包括展览、演出和传承人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