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十一国共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时间:2011-10-09

        10月8日,11个亚洲国家的文化部长和高官齐聚香港,就如何进一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其理念交换了看法和经验。
     当天举行的“亚洲文化部长座谈会”由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主办,来自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的文化部长和高管出席。本次座谈会是“亚洲文化合作论坛2011”的重要活动之一,此次论坛的主题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理念到实践”。
     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座谈会上介绍了中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他说,在保护工作中,中国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生效;截至2011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14.99亿元人民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蔡武在发言中说,经过多年探索,中国已总结出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其中包括把传承人的保护放在关键地位、把抢救性保护放在第一位,以及采取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方式。此外,中国还动员全社会参与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活动。
     蔡武建议,对于两国或多国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联合申报工作委员会,共同进行遗产保护工作。他还建议每两年举办一次“亚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邀请亚洲专家共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点和难点。
     香港民政事务局从2003年开始举办亚洲文化合作论坛,希望借此促进亚洲区域内的文化合作,推广文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