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授牌陕西“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时间:2012-05-28

        5月25日,文化部向陕西省授牌“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该实验区是“十二五”时期,文化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中批准设立的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据悉,今年4月13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批准陕西省设立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据了解,作为农耕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交融的多元文化,陕北文化来源于“人文初祖”轩辕文化,民风民俗的原生性、独特性、完整性在黄河文化乃至中华文化的演进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地域范围集中在陕北黄土高原地带,文化区域特色、民族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和经济价值,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文化形态。

        授牌仪式上,黄陵县、洛南县、志丹县、柞水县、三原县、吴起县、千阳县和宝鸡市金台区获颁“省级文化先进县”铭牌,这也是陕西省第六批省级文化先进县。据悉,陕西省从1996年起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创建内容涉及文化、教育、科技、建设、卫生、广电、文物、新闻出版等诸多方面,每4年申报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目前六批共表彰文化先进县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