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2-08-24

        近年来,在国家及相关部委《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的引导下,动漫产业在短短10余年的时间内实现了量的突破,开始转向质的提升。与此同时,一些侵犯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在慢慢滋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动漫产业属于创意产业,不同于传统的以交换有形物质商品为特点的商品经济,靠卖知识产权获利,产业能否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在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动漫产业主要依靠《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综合性的法律保护模式。这种法律模式的选择在于动漫作品的制作过程复杂,不同的制作阶段会产生不同的保护对象,因而分别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但目前盗版,恶意抢注和衍生产品的仿制等问题仍然困绕着动漫产业的发展,也充分暴露出了在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国动漫游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讨高级研修班中平时交流、讨论的焦点集中三个方面。一是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相关立法不够完善。从著作权对动漫产业进行的保护来看:由于无需登记,在实际司法中举证比较困难,需要先经确权判决,尤其是作品还存在演绎、改编、汇编形成新作品的复杂情况,侵权判定标准不易掌握;此外,著作权不保护思想,也不排斥他人独立创作出的相同或类似的作品,使侵权人以此为抗辩理由来掩盖事实,不利于权利人的保护。从商标权对动漫产业进行的保护来看:商标只能在一定的商品上给予保护,跨类的侵权无法制裁,因此新生商标在取得驰名商标认定前,无法有效实现对动漫产业的全面立体的保护。而再尽可能多地类别里申请注册,提高了维权成本。此外,注册商标权利人若只申请不使用,商标异议人亦可申请商标局裁撤该商标,丧失了权利。从专利权对动漫产业进行的保护来看:首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仅有十年,保护时间较短。此外,权利人以诉讼前需要经过行政复审程序,也使得侵权人可以拖延诉讼。二是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执法体制尚未理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分属文化、版权、工商等多个部门,做为一种对司法的补充手段,行政执法在净化动漫产业发展环境上做出了极为重要的努力,但由于管理体制机制不畅,管理中重罚轻管,相互推委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另外由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刚刚组建完成,在执法装备、经费、业务培训等方面还有很大缺口,也影响着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动漫企业及个人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相当薄弱。根据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卡通艺术委员会的最新统计:我国仅有51%的动漫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实施了动漫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企业创立之初就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的不足1%。在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企业当中,能够了做到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足8%,聘请了法律顾问的还不到1%。这一方面是由于动漫产业在我国起步较晚,部分企业的整体实力较弱,不愿增加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不是很了解,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的意识还不强。

        完善的动漫产业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在国外,动漫产业成本投入的70%需要通过延伸产品来实现,比如相关游戏、纪念品的开发、销售等,动画片的播出只占整个产业很少的一部分。这需要一个完整的回报链条,一个环节断掉了,整个产业链条就会受到影响。但是就是在这个链条上,目前在国内无论是在开发还是在保护上,做得都不是很充分。按照国内现有的需求,如果不是娱乐性极强的动漫作品,回报率就不会太高,如果出现盗版,授权价值将受到很大影响,项目投资就可能失败。

        做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和决定国家软实力的战略性先导产业的动漫产业,已成为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也预示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要逐步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动漫产业目前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纳入到议事日程,进一步研究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惩处力度、增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进行一步促进动漫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更大范围地保护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