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联合公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本次共评出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489家,重点项目106个。
山东省山东华翰轻工业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获评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中国鲁绣国际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等4项目获评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获评企业数和项目数较上届有突破性进展,位居全国前列。此次重点企业和项目入选,对于培育山东省文化产业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增强山东文化的海外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商务部等十部委共同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修订发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作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将在信贷、税收、融资等多方面享受多项政策优惠及补贴。主要包括:财政部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保费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出口;鼓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担保的方式增强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扩大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