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引领战略顺利实施,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呈现出项目投资大、发展后劲足的特点。《框架协议》提出,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山东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推动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山东省进一步搞好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和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强文化产业发展载体建设,抓好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培育,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山东省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以投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自2012年起,大幅增加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山东省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引导鼓励文化消费的有关政策,培育消费增长点。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部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工程、国家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国产动漫振兴工程、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工程、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山东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
文化部加强对山东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的设立、布局、政策扶持、创新试点、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山东支持。支持指导山东演艺集团的培育发展,利用国家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平台,帮助山东搞好文化产业项目合作、产品宣传推介。
文化部与山东省积极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带动战略,引导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部积极引导部属文化单位在山东投资创办文化产业项目,山东省在有关政策方面给予配合支持。文化部对山东实施“创意山东计划”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帮助山东搞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