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险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

时间:2012-12-18

        保险作为现代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业通过提供风险保障、发挥投融资功能,在推动山东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山东省文化产业规模质量不断提升,对文化保险的迫切性增强。

        近年来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规模质量稳步提升。2011年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30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达到1856.7亿元,同比增长16.5%,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数超过100万人。文化产业一改过去"小家碧玉"式发展模式,朝着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吸引了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业对文化产业的高度关注。

        一是文化产业载体丰富壮大。

        山东省拥有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实验)园区,12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国家级动漫基地,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基地)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0多亿元; 二是文化演艺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山东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文化领域改革发展,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重点任务。在省一级组建了齐鲁传媒集团、山东演艺集团、山东影视传媒集团等三大文化集团。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发展活力,文化事业更加繁荣,精品力作不断涌现。2013年10月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将在山东举办,届时国内外的演出院团、演艺经纪机构、演出剧目将汇聚山东,山东演艺产业发展迎来了重要机遇期,同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一个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和的潜在市场。在机遇面前,只有二者融合发展,才能实现文化产业繁荣和保险市场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保险业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提高,配套险种及经营试点积极跟进。

        根据保监会、文化部制定的《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2011年山东省文化厅、中国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中国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作为山东省第一家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单位,明确了首批试点的保险范围,并针对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开发设计了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共责任保险、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等六款文化产业保险专属产品,以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需求。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选定济南作为文化产业保险的重点实验基地,于2011年9月30日签署了山东省内艺术品综合保险第一单(山东省博物馆展出的当代画家黄永玉的作品--写意重彩国画《满塘》,保险金额2700万元);携手《山东商报》集团承保了"首届全国九省市艺术联展(济南站)",开山东艺术品展览保险之先河。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承保了10笔文化产业类责任险业务,提供保险保障超过2亿元,充分发挥了保险业自身特有的风险保障功能,有效分散了文化项目的运作风险,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随着山东省文化产业逐渐朝着支柱性产业迈进,文化产业保险将成为保险业新的增长点,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三、积极构建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山东省文化厅、中国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省直有关文化单位、济南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企业代表齐聚一堂,深入探讨保险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