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受到全国政协提案委高度肯定

时间:2012-12-24

        12月21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走访文化部,就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座谈。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文化部共承办政协提案901件,并在今年被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文化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李洪峰向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作了工作汇报。他说,文化部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同时,主动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且确定重点提案,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几年来,文化部先后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两岸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等提案确定为重点提案,并予以重点办理。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每年都有许多政协委员提出对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障的提案,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出台;关于图书馆立法的提案也持续多年,推动文化部于2011年底前将《公共图书馆法》报送国务院审议,取得立法工作的重大进展;针对有关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文化部充分吸收并写进《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制定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文件;针对有关鼓励和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提案,文化部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发布了《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化部通过采纳吸收、统筹考虑政协委员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实现了文化工作与承办政协提案的有机结合。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表示,文化部对提案办理高度重视,形成制度、突出重点、注意沟通,得到提案委员会的高度肯定。他希望文化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科学化水平,在重大文化政策、法规出台等工作程序中进一步加强和政协委员的沟通,同时加强和全国政协相关委员会及提案人的沟通,使他们能够围绕文化部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还要把文化部的好做法进行宣传,为其他部委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借鉴。

        民盟中央、民进中央、共青团中央等提案党派、团体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提案人,文化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并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