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相关部门解读“营改增”服务文化企业

时间:2013-02-05

        为更好地服务文化企业,日前,天津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为文化企业服务,宣传、解读“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政策,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问题,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据了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和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部署,自2012年12月1日开始,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广告、动漫等行业的文化企业纳入了此次试点范围。

        市财税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详细讲解了“营改增”的有关政策,并将“营改增”试点文件汇编成册,发放给企业。结合文化产业的行业特点,对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为企业“量身订制”解决方案。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强财税服务,进一步优化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文化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