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服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目录

时间:2013-03-11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由其会同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新一代信息终端设备、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广播电视制播设备、数字内容服务等被列入指导目录。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起草制定的,旨在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开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该目录依据《决定》确定的7个产业、24个发展方向,进一步细化到近3100项细分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目录,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包括:智能手机,指配备操作系统、支持多核技术、支持多点触控、支持应用商店及Web应用等多种模式、支持多传感器和增强现实等功能的智能手机;手持平板电脑,便携、小巧、可手持使用,以触摸屏作为基本输入设备的个人电脑;其他移动智能终端,包括移动电子书终端、移动电视、手机电视、车载智能终端等。

         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包括: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主要是指摄像、录制、编辑、存储、播放等数字电视前端设备;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包括高清/超高清电视、3D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电视、新型/便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包括移动电视等)等。

         数字内容服务涵盖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数字文化产业、数字动漫设计制作服务等项目。其中,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指对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制作、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包括内容数字化加工整合、海量和专业化数字内容投送平台、数字内容多网络通道传输、语义分析及搜索。

         数字文化产业,主要指依托互联网、手机和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进行传播的数字音乐、动漫、游戏、演出、移动多媒体等。

         数字动漫设计制作服务,主要指数字动漫设计、数字动漫制作。游戏设计制作服务,主要指游戏制作、游戏开发引擎。数字音乐制作发行服务,数字音乐制作处理工具软件和相关服务。

         数字文化技术创新服务,包括以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室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服务,以数字文化产业体验中心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业展示、体验服务,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服务,为各种新兴显示和传播终端提供文化内容的服务。

         地理信息加工处理服务,指对空间数据采集、存储、检索、操作和分析,生成各种具备特定功能的地理信息服务,包括电子政务地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地理信息服务、面向公众的综合地理信息服务、辅助支持政府和企业决策的综合地理信息服务。

         基于数字内容的应用服务,指将数字内容领域中可视化、虚拟现实等技术利用到相关领域,实现可视化的交互操作,包括三维城市展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可视化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城市监控、工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