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重点打造文化创意等十类产业

时间:2013-05-03

        日前出台《汕头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汕头市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重点打造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和动漫、文化会展、工艺美术、广告服务等十类文化产业。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汕头市扶持引导传统优势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有效促进了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具体表现在文化产业地位更加突出、集群初步形成、投资多元发展、交易日趋活跃、创意日益凸显,市场日臻完善。但同时,汕头市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结构不够合理、布局不够均衡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目前,汕头市文化产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的国家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为文化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等文件,提出了构建汕头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汕头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通过提高文化服务业比重、打造特色文化产业空间、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园区,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着力建设玩具动漫产业集群、印刷包装产业集群、音像产业集群及文具产业集群;通过推动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着力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建设。依托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有特色、多门类、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专业市场,健全文化产业行业协会,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政策扶持方面,将积极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非公资本进入,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实施土地优惠政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