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支持文化发展

时间:2013-05-30

        山东省青岛市日前下发《关于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在未来3年内,大力实施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跨越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跨越工程。青岛市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

  为突破文化繁荣发展政策环境不够优化、文化发展活力不足等“瓶颈”,青岛市于2012年6月起组建调查组,对全国大中城市的文化发展政策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并结合自身文化发展实际,于今年5月出台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3个政策性文件。

  据了解,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工程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强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多项内容。加快推动当地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发展,构建现代海洋文化产业体系已成为青岛市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方向。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青岛市由此前主要面向本市转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把具有青岛元素、反映时代精神的原创文艺精品项目纳入扶持奖励范围。

  青岛市文广新局局长王纪刚表示,今后将开展青岛文化名家评选并给予奖励,开展全市文化事业拔尖人才评选认定,资助拔尖人才参与重点文化科研项目、奖项评比、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据库,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资助。到2015年,青岛市计划引进培养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才、文化拔尖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1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