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探索基层文化建设新模式

时间:2013-06-07

        每年对300家农村文化大院进行升级改造,市级和区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农村文化大院补助资金,以农村文化大院为单位组织全市农村文艺调演——

        近日,“威海市农村文化大院规范化建设与服务”顺利通过文化部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当下,部分农村文化大院存在缺乏运行经费、设施利用率低、缺少文艺骨干、文化活动单调等问题。通过项目创建,威海市探索出了怎样的新模式?又有哪些值得借鉴推广的经验?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基层调研了解实情

        威海市重视农村文化建设由来已久,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基础较好。2008年开始,威海市出台《关于加强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的意见》,明确文化站、文化大院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标准要求及经费投入保障等;出台《威海市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首次将文化大院建设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类,对于不同标准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建设要求。截至2010年底,威海市2500多个行政村,已基本实现农村文化大院全覆盖。各文化大院都配备了1至2名具有文化特长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随着众多农村文化大院的落成,以其为载体,经常性的文化活动在威海市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全市自发涌现出业余合唱团23个、京剧吕剧票友会38个、企业艺术团56个、庄户剧团1200多个、女子腰鼓队1600余支。

        据威海市文广新局局长林强介绍,“威海市农村文化大院规范化建设与服务”于2011年入选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后,威海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专家深入威海三市四区,对农村文化大院规范化建设与服务情况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听取来自基层和一线的意见与建议,了解文化大院建设和运行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地制宜提档升级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威海市对原有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将改造提升农村文化大院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对300家农村文化大院进行升级改造。各市区也纷纷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政策。荣成市明确要求加大对文化体育事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对在文化大院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文登市规定了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及评级挂牌的标准,连续3年购置视听音响设备,奖励农村“优秀文化大院”;乳山市规定经评审达到优秀文化大院标准的,每个大院给予1万元奖励。

        结合各市区特点,威海市鼓励各区市建设特色文化大院,创建了一批市级特色文化品牌、特色文化镇、农村特色文化大院。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希军表示,目前山东部分地方文化设施依然薄弱,威海市在实现农村文化大院全覆盖基础上探索因地制宜、提档升级的方法,值得借鉴。

        丰富活动凝聚人气

        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威海市启动了全市农村文艺调演活动,以农村文化大院为单位,进行层层选拔,对优秀的农村文艺作品和活动开展丰富的农村文化大院进行奖励,为农民群众搭建展示才艺的舞台。如今,威海各市区每年举办大型文化活动100次以上,市级举办大型文化活动50次以上,真正实现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

        针对农村文化大院经费缺乏、人才不足的问题,威海市为每个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了1名专职文化站长,为社区文化中心以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了专职文化管理员,为每个农村文化大院配备了基层文化辅导员。在保证文化建设资金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基础上,威海市级财政与各市区、开发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农村文化大院奖励补助资金。

        王希军表示,当前,山东各级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自觉意识明显提高,在政策措施、资金投入、考核督导、体制机制方面都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的课题是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多元互补、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