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来自文化部和财政部的专家检查组听取了长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汇报。
6月25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右)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张旭(左)带领的专家检查组成员举行了座谈。
6月24日,专家检查组一行在长沙县开慧镇综合文化站实地考察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该站湘绣陈列馆的湘绣培训班吸引了他们注意。
6月23日至25日,来自文化部和财政部的专家检查组对长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实地考察、查阅创建资料、听取情况汇报等,检查组对“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活动品牌化、机制长效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长沙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张旭任此次检查组组长,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陈胜利为检查组副组长。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等省市领导与检查组举行了座谈。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实地检查工作方案》、《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中部),检查组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绩效评估等六个方面共29项72个指标评定,长沙市基本得分为90.1分。
检查组认为,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网络健全、布局均衡、服务规范;公共文化投入快速增长,并以制度形式纳入了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尤其是长沙市公共文化创作生产、服务供给、活动开展、效能发挥等方面,呈现出政策指引明确、社会动员充分、产品日益丰富、服务深入细致、人气日趋旺盛、效益显著的突出亮点。长沙示范区创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均显示出政府主导有方、财政保障有力、文化服务有效的特点,这大大提升了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和运行效能,长沙市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基本文化需求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
根据实地检查中所掌握的情况,专家组建议,在指标评定基本得分90.1分的基础上,对长沙市的创建“亮点”再增加2.8分。建议分将提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会议评议认定后,加入总分。
同时,检查组对长沙的创建工作提除了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研究,系统总结长沙特色、长沙模式和创建经验,使之更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二是突出“国家立场、地方实践”,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试点任务,以及承办国家级大型文化活动,争取成为国家公共文化建设发展、探索实践的先行地区。三是发挥首批创建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独特的经验和成果,辐射带动省内、国内其他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在现有“会议纪要”基础上,建立资金保障制度,把加大投入力度以制度加以明确。
2011年5月,长沙市被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湖南唯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今年6月届满。前期,长沙市从全国31个创建城市中脱颖而出,以中部第一的成绩成为14个首批验收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