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与保利文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3-06-27

        6月25日,中国保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5月签约山西大剧院,开启与我省的文化产业合作后,再次与省文化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拓展与我省文化产业领域的纵深合作。这标志着保利文化集团在晋投资、开发、合作由单一的演出与剧院管理向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影业投资与电影院线管理多业并举迈进。

        保利文化集团主要从事文化产业投资经营,已形成演出与剧院管理、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影业投资与电影院线管理三项主业并举的产业格局,其中,演出与剧院管理、艺术品经营与拍卖占据国内行业龙头地位。今年5月,保利文化集团所属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大剧院达成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自5月底启动首季演出以来,相继推出了话剧《四世同堂》、音乐剧《钢的琴》等演出,获得成功。文博会期间,大剧院将推出37场文艺演出,为山西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

        此次省文化厅与保利文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确立了推进山西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协议,保利文化集团将充分发挥在演出与剧院管理及文化产业领域的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网络、剧目、市场等优势,不断提高山西大剧院经营效益与文化品位,力争3年内把大剧院打造成保利院线乃至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剧院之一;省文化厅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数据库,并与其他产业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地区进行沟通,协调和整合相关资源,为保利文化集团在晋开展文化项目投资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保利文化集团根据山西文化产业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投资合作模式,对有关山西经济转型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点文化项目优先投资,集团所拥有或可支配的文化发展的信息、资金、项目等,在同等条件下向山西倾斜。此外,双方还约定,根据山西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保利文化集团以多种方式帮助山西培训相关人才,促进山西与国内外文化企业进行深度交流。

        中国保利集团董事长徐念沙表示,保利集团将积极向山西大剧院输送国内外不同种类的优秀剧目,繁荣山西文化市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依托保利院线、市场优势,推动山西《一把酸枣》《立秋》等优秀剧目和文化成果走出山西,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