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企业并购缘何滞后

时间:2013-08-08

国有文化企业并购占文化产业并购的比重较低

        文化产业并购中,民营文化企业并购十分活跃,而国有文化企业相对滞后。2012年度文化产业共有96个并购案例,涉及国有文化企业的却只有15起。国有文化企业并购进展较为缓慢,与国有文化产业在产业中的规模和地位十分不相称,另一方面也表明国有文化企业在并购整合方面还有巨大的空间。

        近年来国有文化企业迎来首轮上市高潮,仅2010年、2011年就新增10家国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2012年新增6家国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目前已有国有上市企业接近30家,占文化产业全部上市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二。另据财政部最新公布的《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截至2011年末,国有文化企业数量为10365户,资产总额15966.44亿元,营业总收入7976.95亿元,利润总额849.94亿元。

        由此可以看出,国有文化企业数量多、实力较强、上市企业数量增长迅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有文化企业理应成为文化产业整合并购的主要力量。《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可见,国家政策是积极推动产业整合并购的。

        一些优秀的国有文化企业已经在并购整合的道路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且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批国有文化上市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手段不断提升竞争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但从总体上说,大部分国有文化产业在产业中并购整合的活跃程度较低,整合并购的力度较小。

        原因何在?主要是受原有机制体制障碍的影响,国有文化企业跨区域、跨媒体、跨所有制的整合步伐较慢。此外,一些国有文化企业在观念上还是以内生发展的方式为主,缺少外延扩张的动力和压力。如何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在产业整合并购上加快速度和加大力度,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向着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课题。相关部门需制定出台一些政策措施激励国有文化企业加快整合并购的速度,使国有文化企业成为产业整合并购的核心力量。

        第一,实行财税扶持,构建文化产业战略性重组的激励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设置文化产业战略性重组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贴、技改补贴、中介费用补助、职工安置补助等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同时,可以制定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动力。

        第二,应积极探索跨区域重组后地区间财税利益共享模式。根据文化企业资产规模和赢利能力等,签订企业并购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文化企业并购重组后产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成果共享。

        第三,加大金融支持,拓宽文化产业战略性重组的融资渠道。运用金融工具推进文化产业战略性重组,首先应突出对并购贷款的运用,鼓励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通过境内外银团贷款、内保外贷等形式支持文化企业跨国并购;支持保险机构开办文化企业境外股权投资保险,建立文化企业跨境并购贷款的风险缓释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对并购重组后的文化企业实行综合授信和配套金融服务,提升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后续整合能力。其次,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并购重组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企业再融资,增强文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