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9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江西文化产业实现较快增长,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首次突破3%。
据统计,去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达1460.25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3.4%。江西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与GDP的比值为3.15%,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认为,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对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江西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商贸、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了全省文化产业的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407.3亿元,按同口径和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0.1%,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6个百分点,比江西同期GDP现价增速高9.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