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从诞生到如今的改革创新,走过不少弯路,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记者就目前文交所发展现状,邀请全国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秘书长彭中天从版权角度出发,探讨文交所未来发展方向。
如果仅限于实物交易,文交所做不大,围绕衍生品和版权功能等来做才是王道。对于“文交所+电商”模式而言,版权是该模式发展的突破口。
对于目前文交所走的路子,彭中天总结为以下几类:一是以深圳、上海为代表的产权交易所模式,两家文交所主要依托政策突破而强制进场。对这类文交所,彭中天表示并不看好,“因为文化产权以私权居多且都是轻资产,要以政策性强制介入行不通。”
二是坚持文化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模式,以天津文交所为代表。他表示,由于政策限制和产业生态的制约,这类模式在目前也难有上乘表现,但必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是文交所是在业务上退回到传统模式,发挥艺术品一、二级市场的部分功能,做展览、艺术推广、甚至拍卖。彭中天认为,在传统模式中,没有文交所的位置和利益空间,而在政策高压和生存压力之下,采用这样的做法也是逼不得已,但这种模式已失去了文交所存在的价值。他表示,部分文交所的业务量和盈利来自于艺术品交易,虽然解决了生存问题,但文交所并不能起到示范作用,实质是文交所缺乏业务创新能力的表现。
除以上3种外,文交所正在尝试借助科技手段,用互联网改造文化商业及产权交易所的传统模式,他将此归结为“文交所+电商”的模式。“文交所作为独立的第四方机构,其存在的价值在于解决交易的信用构架、实名论证、线下体验和统一结算,而电商解决交易通路、技术手段和市场营销,两者缺一不可。”
在这几种模式中,彭中天最为推崇的是“文交所+电商”模式。他表示,从理论上说,互联网能以最低成本、最大范围、最快速度找到特定的消费者,但由于文化商品非标准化的特殊性,成交困难,或是成交后由于产权、产品存在瑕疵产生纠纷。文交所的价值就随之显现:坚持第四方定位,搭建公共专业平台,构建封闭的信用体系,制定统一的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有效促成交易,降低交易风险和信用成本,优化交易环境。
“只有在纯市场环境下进行科技突围,文交所才能找到其创新方法和自身价值。”目前,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南方文交所和成都文交所都在通过具体的业务展开实践。
“在文交所未来发展中,版权经济大有可为,除了在经营上展开探索的这几家文交所外,利用互联网技术,版权经济在文交所平台上能产生最大化效益。”彭中天如是说,“我国的文化资源长期被低估,围绕版权进行业务创新,使其成为未来发展的优质资产和大众财富,文交所具有很大的机会。”
要想充分发展版权经济和交易,首先要厘清版权、确权、保护版权拥有者的利益,版权如果没有得到保护,创新的动力就会受到抑制。
彭中天表示,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版权则是文化资产交易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彭中天提出通过文交所平台做大版权经济的构想,这种模式正在北京东方雍和版权交易中心尝试。
版权资源点多面广难管理,如果能够集中起来,形成“版权云”,就会形成价值,这就是彭中天等人提出的“版权集约化运营”。版权集约化运营是促进版权市场规范化、效益规模化的有效方式,突破传统模式发展瓶颈的革新手段。
彭中天认为,版权集约的方式有3种:一是采用行政手段,但版权量太大不易实行;二是通过交易,如优酷、土豆等视频版权云分发平台,“通过实践也凸显出问题,随着价格上涨,企业购买版权的资金有限,即便有钱,也无法公正地估计版权的价格和收益”。他说:“可行的只有第三条,走版权托管制度,建立信用机制,以专业团队管理和运营版权。版权集约化要建立在托管、信用、专业化的基础上。”此外,还要采用一种简单可行、节省成本的登记方式,通过网络能形成快捷、方便的登记模式。
版权集中后,如何运用以及开发其价值是发展版权经济的下一步,版权运用的前提是确权,彭中天提出采用“版权戳”的认证方式。根据版权所有者登记时间认可版权,“版权戳”的建立以时间先后为准,申报人是版权责任方,在公开平台认定版权的所有权,即使出现版权纠纷,也有据可查。
在集中、确定版权所有权的基础上,彭中天等专家提出“版权印”的概念,利用二维码技术,注明作品的版权情况,附带作品的经济信息,将作品与版权信息绑定,使得版权交易更为便捷。比如,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尝试与中国图片社、南方日报等机构合作,清理图片版权资产,“盖”上“版权印”,打造中国影视版权银行。“这种做法不仅保护了版权拥有者的权力,而且能够随时产生交易,使版权经济效益最大化。”他说。
彭中天表示,在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发版权资源的运用模式中,文交所充分发挥其第四方平台的作用,对接多方资源,将版权与金融资本、科技力量相结合,推动版权登记、评估、项目推介和交易,推动版权产业的保护、开发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