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应成为社会发展的促进力量

时间:2015-01-16

——文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才能成为中国人民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才能彰显其当代价值,激发其时代活力,使之永续传承。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在全国文物系统引起热烈反响。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立足于保、保用结合的理念。”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历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历经数千年硝烟战火、自然损坏能够保存至今实属不易。我们必须深怀敬畏之心、自豪之情、历史之责,切实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坚持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的原则,传承其历史文化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的重要讲话和演讲中,对如何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出重要讲述,饱含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感情,体现了党中央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处在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显得尤为紧迫。”陕西省文物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这一讲话涉及到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根本问题: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吕舟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回答是“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基于对人类文明成就的理解,对文明成就和人类智慧结晶的保护,是对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是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文化遗产活起来,意味着要使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优秀文化表达、传播的基地和源泉,成为社会发展的促进力量。

        “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北京的保护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如何落实好总书记的要求。为落实好总书记相关指示要求,我们建议从保护利用与文化传承等方面入手,找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力争在机制和政策上有所创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并不乐观,当前还有很多文物存在“大杂院”问题,在北京地区尤为突出。很多院内私搭乱建多、环境状况差,文物难以修缮,居民住着不幸福。而且,随着北京房价的攀升,占用文物住户搬迁腾退的代价越来越高,也越来越难实施。“建议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的机会,通过法律手段化解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进一步调整关系、明确责任,对于政府部门、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参与单位、社会各界的权利和责任,有更为清晰的界定。”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