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链拓展难度大

时间:2015-01-30

        整合和并购无疑是2014年文化产业领域的关键词。然而,通过整合,文化企业能否如预期那样做大做强,从目前来看,这仍需时间来验证。有资深人士认为,大家都在往整合方向走,但核心的问题并没有解决,那就是都没有在内容产品的生产上真正凝聚起功夫来。文化整合看似风光,实则背后风险无数。

        文化金融遇上互联网

        2014年末,阿里巴巴、腾讯、中信建投入股华谊兄弟,为本来就热闹的文化整合又添一笔。此外,中信信托又与星美文化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星美不是我们合作的第一家,未来与内容生产商的深度合作会越来越多。”中信信托副总经理李峰表示。

        按照中信信托与星美文化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金融产品结合影视文化投资与消费、影视旅游资源开发,以及企业大数据的联合开发等领域展开合作。星美不是中信信托合作的第一家文化类企业。去年9月,中信信托携手百度金融、中影股份及德恒律所联合推出“百发有戏”电影大众消费互联网服务平台,探索“消费众筹+电影+信托”的全新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

        作为全国第一单互联网消费信托,百度消费权益信托为财产权信托。在“百发有戏”平台之中,消费者获得相关消费权益后,将消费权益注入百度消费权益信托项目,由中信信托对消费权益进行集中管理。中信信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将发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破产隔离方面的独特功能,为消费众筹项目增信,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运用,间接实现了对上端消费权益的保障性监控。此单消费信托可归类为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规模总体不超过1500万元,中信信托只象征性收取管理费。

        “我国首单消费金融互联网信托正式落地,也是目前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探索。”清华大学新经济与新产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德良认为。

        版权风险

        与其他产业的发展一样,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市场和资本,资本的流动需要金融。

        2009年,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体制改革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开文化传媒行业的投融资渠道,培育大型传媒集团,落实财税政策和加大金融支持。在这一政策中,特意提到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于投资者而言,更具有执行力的政策是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2012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出台,该计划中提到了健全投融资体制。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无论是文化产业收购并购,还是单个项目的投资结构中,金融机构与文化产业基金的身影越来越频繁地出现。

        比如影视产业,统计数据显示,现阶段影视投资中,共有28只基金参与其中,每只基金的资金规模均超亿元。目前市场上较为活跃的影视基金有IDG新媒体基金、A3国际亚洲电影基金、“铁池”私募电影基金等。而从单只基金的规模来看,中国影视出版产业投资基金和国影基金是行业内资金规模最高的,各自募集的资金已达到50亿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已达1574亿元,较年初新增419亿元,同比增长36.28%;185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的债券余额已达2878.5亿元;77家文化企业在沪深两地资本市场上市。

        “但文化产业的核心问题:版权的评价体系无法建立,这使得金融机构在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所承担的风险同样巨大,即便收购并购,整合的压力也不小。”北京某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