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是科技大踏步前进的时代,科技成果应用已经广泛深入地渗透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经济社会各领域带来了深刻的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然也无法例外。可以毫不夸张地作出这样一个判断:科技的力量已是推动传统文化事业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本转变,从而更加全面、均等、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实现路径。
中办、国办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较大篇幅系统阐述了以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表明中央“新政”对于公共文化领域应用先进科技、提升科技水平、改进体制机制、创新运行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首先应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与科技融合”不是赶时髦、变花样、搞噱头,或小打小闹做表面文章,为公共文化“点缀”“贴金”,而是要准确把握时代特点,深入研究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接受、享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渠道、载体正在发生迅捷变化的实际情况,从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出发,把先进科技的应用与破解当前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突出矛盾、跨越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紧密“融合”起来。
其次,应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与科技融合”不是简单地上工程、搞项目、铺摊子,“村村冒烟”的老套路有可能导致低效投入,浪费本已紧缺的公共财政资金,而是既要尊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特点和规律,更要结合各地人文传统、地域特征、民风民俗和需求习惯,还要兼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和公共财政实际支付能力,方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精准、无缝“融合”。
第三,应尊重事实、开门发展。“与科技融合”,公共文化领域虽为主场,但关键是科技研发与应用,在这方面科技领域是“长项”,而公共文化领域却是“弱项”。长期以来,传统文化事业领域的部门、机构、队伍、人才、装备、手段等,一定程度上游离于科技创新发展体系之外,公共文化系统内总体上科技知识和成果积累不足,专业人才储备较少,专用装备研发生产还仅见于局部环节,与文化科技直接相关的机构、学科、专业、师资以及企业十分稀缺。所谓“尊重事实”,就是要清醒认识“脚下”不足;所谓“开门发展”,就是虚怀若谷、撤除门槛,淡化部门意识,面向“天下”科技部门、科技机构、科技企业、科技人才,敞开胸怀、开放发展,尽快实施一批“融合”项目,孵化一批“融合”主体,催生一批“融合”成果,培育一批“两栖”人才。
根据《意见》提出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和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以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以科技创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覆盖。公共文化服务重在保障全体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这就要求“地无分东西南北、城市乡村”,均应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面、均衡覆盖。但在传统文化事业条件下,十分缺乏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远距离、长效化提供的渠道和手段,那些远离城市、交通不便、地广人稀的偏远山区、贫困地区、边疆海岛,事实上难以达成有效覆盖。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数字网络技术,突破了传统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时空、渠道、手段的局限,使在线远程提供、实时同步提供、专用装备就近便利提供,以及交互式、体验式、跨区域提供等成为可能,原先难以实现的全面而有效覆盖因之可以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