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中央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资金208.07亿元,比2013年增加26.39亿元,增长14.53%。
一是安排资金51.57亿元,深入推进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安排资金45亿元,重点用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运行维护、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农村行政村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支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三是安排资金54.48亿元,支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并加快推进地面数字覆盖,满足广大群众免费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需求,提高收听收看质量;
四是安排资金26亿元,支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水平;
五是安排资金6.22亿元,支持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和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加强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
六是安排资金3.12亿元,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七是安排资金21.68亿元,支持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广播影视节目译制、文艺人才培养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文化工程、计划、项目建设等,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