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促进湖南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中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形成的特殊产业,文化产业具有历史的传承性和发展的创新性,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大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文化产业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等重要,政府在文化产业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无可替代。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管理手段,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是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是财政部门践行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及特点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我省文化产业总产出约3210亿元,同比增长15.0%;增加值约1350亿元,同比增长约14.8%,占GDP的比重约5.5%。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列全国第七,占GDP比重列全国第四,中部第一,人均劳动生产率列全国第二。湖南文化产业当前呈现出以下特点:
——分布广
湖南已经初步形成以长株潭为核心,以大湘南、大湘西为增量,以环洞庭湖、湘江流域为驱动的品字形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有国家有关部委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5个,省级重点园区16个。
——总量大
2006年到2013年,湖南文化产业年均增长20%左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从业人数超百万,3家文化企业进入全国30强。据湖南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测算,湖南文化产业部门的社会影响力系数为1.024,高于各行业社会平均影响力,整体上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目前,全省规模(限额)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2235个,收入过亿元的文化企业110个,利润过千万元的企业235个,上市文化企业4个。从省属国有文化企业来看,2012年湖南有企业个数为161个,资产总额为3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71亿元,实现利润16.2亿元,上交税金8.8亿元。《201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显示,湖南进入全国文化产业发展新10强(排名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