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全省文物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就加强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季缃绮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异康在批示中强调,文物是承载历史、传承文明的宝贵资源。山东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文化积淀深厚,文物资源丰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应尽职责,统筹抓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抓好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与依法管理,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推动我省文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郭树清在批示中强调,我省是文化资源大省,加强文物保护,深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提高社会文明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文物工作。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对重要文化遗产和珍贵文物的抢救、维修,防止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性破坏。要突出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博物馆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扎实做好文物价值的挖掘、研究和展示工作。要在保护的前提下,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保护、开发、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实现文物保护工作良性循环。各级文物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浓厚氛围。
季缃绮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形势,坚持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经济建设、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四个“统筹协调”,扎实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物保护工程。稳步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不断提高文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文博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让人们群众共享文物事业发展红利。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文物法治和队伍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努力营造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会议表彰了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会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