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牡丹区文化中心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菏泽市 |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否 | |||||||
项目类别 | 文化艺术产业项目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110 万元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牡丹区文化中心的设计应以实用为主,适当超前。按照市里的要求,文化馆面积不低于2600m2,图书馆面积不少于5000 m2,博物馆面积也要在2000 m2左右。按照现在南方和东部发达县区的标准,新建设的文化中心面积一般都分别在10000-13000 m2之间,由于我们的规划是三馆合一,部分空间可以公用,所以总的建筑面积应以12000 m2左右为宜,建筑总体设计也应该适当提高标准,以与我区未来发展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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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