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昌邑市文化中心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昌邑市 |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产业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否 | ||||||
项目类别 | 文化艺术产业项目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3000万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昌邑市文化中心项目是昌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之一。该项目位于206 国道以南,文昌南路以东,奎聚路以西,规划占地面积320 亩,总建筑面积4.2 万平方米,总投资3亿元。由潍坊市发改委审批立项,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山东潍坊建设集团承建。主要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电影院、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展览馆等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其中,大剧院被确定为中国第十届艺术节承办场馆之一。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成为昌邑特色文化展示的窗口、群众文化活动的基地、创意文化产业的“孵化器”,对外文化展示交流交易的平台,提升城市品位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全面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进一步丰富繁荣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该项目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开展运营事宜,现面向社会招投资运营商。该项目拥有区位、政策、服务三大优势:1、区位优势:地处行政新区,周边环境高标准绿化、亮化、美化;基础设施齐全,水、电、热、气、有线、网络等实现“六通”;交通运输便捷,道路四通八达;人文生活气息浓厚,重点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高档居住区等均坐落1 公里生活圈;自然环境优美,紧邻潍河风情湿地公园、市民广场等。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未来升值潜力巨大。2、政策优势: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给予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土地、投融资、工商登记、人才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和扶持。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整体转让、部分租赁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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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