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欢乐山东”广场巡演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省内各地市、县市 | |||||||
所属行业 | 文化演出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是 | ||||||
项目类别 | 文化演出、活动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500 万元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欢乐山东”广场巡演,是以山东人民热爱家乡、赞美家乡的文化表演主题,以山东十七地市巡演的方式,以中国民族音乐最具代表性的山东鼓吹乐、结合山东民间三大秧歌的表演形式而创编的一种全新广场群众文化巡演活动。集我省音乐、演唱、戏曲、表演、杂技等方面的艺术名家,在十艺节前在全省各地巡演,如“欢乐山东”——临沂行,“欢乐山东”——烟台行等。欢乐山东”广场巡演的主题意义以热爱家乡、赞美家乡,体现党的文化路线三贴近方针,展现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及百姓大众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为创意点。演出分为两大部分;上篇以赞美家乡为主要表演内容,下篇以对美好未来的展望与憧憬为内容,以专业表演和群众性参与、全民同乐的表现形式、在“欢乐山东”大的艺术表现形式下、根据每场演出不同地域的特点,融合进当地的文化特色、融合进当地群众文化表演,充分体现出我省丰富多彩、高水品的艺术表演,与当地的文化艺术风采和群众参与相互结合的广场演出文化活动。 社会意义与市场价值:集萃我省各方艺术表演名家、走进各个地市、县,与当地群众参与的同台演出,这样的大型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在我省是首次,在十艺节前举行这样的活动,能充分体现,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群众参与的宗旨,对推动山东文化强省的建设、促进山东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具有较好的社会意义。这样的大型群众广场文化活动,能够最大的调动演出当地观众参与的热情,为合作的商家提供最大、最佳的推广空间,是商家难得的媒介推广参与方式。 合作方式——赞助、冠名、开发、推广合作(形式不限)
资金用途——用于“欢乐山东”广场巡演活动的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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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