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胶南之夏广场文艺演出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胶南市城区文化广场 | |||||||
所属行业 | 文化演出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是 | ||||||
项目类别 | 文化演出、活动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30 万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胶南之夏广场文艺演出每年举办一届,活动时间从每年的6月份开始,延续到10月上旬,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四届。平均每年组织举办各种演出70 余场,演出节目1000多个,参加演出演员2000 余人,参与观众可达20多万人次。每次演出节目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娱乐性,二是教育性,三是传承性。除天气因素,做到了周周有演出,每次演出内容不同。并且演出种类齐全,做到了高雅与通俗兼收,专业与业余共存,中外经典与本地创作节目并取,有歌舞、声乐、器乐、戏曲、曲艺、太极拳、太极扇、健身操、秧歌、腰鼓等表演,有大型器乐合奏等专业文艺演出,适应和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人群的文化口味及文化需求。各企事业单位借助这个舞台集中展示本单位文化建设的成果,用文化活动振奋精神,凝心聚力,鼓舞士气,塑造形象。胶南之夏广场文艺演出以时间跨度大、场次多、文艺种类多,参与面广、宣传力度大等特点在全市打响,成为了我市群众不可缺少的夏日文化大餐,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合作方式——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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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