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与爱同行”巡回演出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牡丹区辖区敬老院 | |||||||
所属行业 | 文化演出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是 | ||||||
项目类别 | 文化演出、活动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20 万元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演出定在重阳节前,让老年人过一个安定、祥和、快乐的节日,组织文艺演出队为老年人表演精彩的文艺节目。在表演文艺节目前,邀请司法所、派出所、社会治保、调解会给老年人们宣传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防骗、防假、防盗,并利用宣传图片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与此同时,结合妇联开展敬老好儿女、好婆媳评比表彰活动,掀起尊老、敬老、爱老新高潮。以老年人喜爱的戏曲、曲艺、歌舞等艺术形式将养儿才抱父母恩、敬老、爱老新风尚等内容编入文艺节目进行演出。
合作方式—— 赞助商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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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