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粹大广场” | ||||||||
项目编号 | 所在地区 | 广场、社区 | |||||||
所属行业 | 文化活动 | 是否为重点项目 | 是 | ||||||
项目类别 | 文化演出、活动 | 投融资资金(万元) | 35万元 | ||||||
有效日期 | 2012-12-31 | ||||||||
项目概况 | 2012年山东省公益文化项目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国家级重点院团,山东省京剧院在弘扬国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也相当重视。随着广大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大,广场、社区等灵活、方便的演出形式已成为城市文化活动当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山东省京剧院在专业水平、演出实力等诸多方面均具备强大实力,理所应当担负起这项光荣使命,“国粹大广场”即是一项专门针对广场、社区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
合作方式——演出冠名、广告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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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披露及转让 | |||||||||
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
转让基本要求 | |||||||||
备注 |
项目联系 | |||||||||
发布机构联系人 | 贾老师 | ||||||||
发布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611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