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哪些情形的产权转让项目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发布权转让信息?

时间:2011-06-15

        对于拟转让所持全部国有股权或转让后致使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涉及管理层、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他方拟参与受让,接受委托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应在相关中央企业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组织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