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合作项目应当如何发布转让信息?

时间:2011-06-15

        异地合作 项目的信息发布应按照有利于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的原则,由山东文化产权所和合作的交易机构在共同选定的报刊及各自网站上联合公告。山东文化产权所和合作的交易机构还将根据项目特点,在转让标的企业注册地或标的企业重大资产所在地,选择一家以上发行覆盖面较大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同时注明计算公告期的报刊名称和征集受让方的起止时间以及通过交易机构发布信息的网站地址和联络方法。